土豪哥羈押8月餘求交保遭駁回確定 續押至12月中

▲W飯店命案二審開庭,土豪哥穿深色長褲、深色短袖T恤,身形明顯比先前瘦了一大圈。(圖/記者楊佩琪攝)

▲土豪哥先前在高院開庭時,穿深色長褲、深色短袖T恤,身形明顯比先前瘦了一大圈。(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捲入W飯店毒趴女模命案、綽號「土豪哥」的朱家龍,一審遭台北地院以違反《藥事法》「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判刑10年,目前案件上訴二審審理中。朱在上月中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但遭高等法院駁回。朱抗告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4日駁回聲請,全案就此確定,朱此次延押期限為12月17日。

同案被告亦聲請具保停押,最高法院一併駁回,分別是朱的友人洪聖晏(一審判刑10年6月)、藥頭江哲瑋(一審判刑9年)、藥頭張子奕(一審判刑4年2月),也是羈押至12月17日。

朱在高院召開延押庭時表示,本案造成社會不好的觀感,他當時羈押超過8個月,經常抄寫佛經,時時警惕自己不能再犯法、不能再碰毒品。他也再次提到自己特殊的體型,「體型碩大是明顯的目標。」不可能逃亡或藏匿。還說自己在看守所中,已經皮膚潰爛,要每天掛點滴才能痊癒,不是戒護就醫就能治好;況且自己有糖尿病,傷口不容易癒合,可能引發蜂窩性組織炎。最後他哀求,自己願意交出護照,並配合每日三次到派出所報到,請求法官讓自己交保。

但高院駁回朱等人聲請,高院在駁回理由中指出,本案被告均遭重判,而重罪常伴有逃亡、滅證之高度可能,此乃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所以客觀看來,被告等仍有逃亡、滅證之虞。另外高院也函詢看守所,所方回函土豪哥定期在看守所拿藥治療高血壓與糖尿病,病情已獲得控制,並無保外就醫之必要。故高院駁回聲請。

土豪哥等人抗告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採信高院理由,24日駁回聲請,全案確定,土豪哥等人自10月1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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