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帶乾女兒回家住!台大男半年床上激戰8次全都錄…怒告妻子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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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女懷疑丈夫外遇護理師,偷偷架設密錄器。(示意圖/美聯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胡姓老翁趁丁姓妻子到美國照顧生病的女兒時,多次帶著林姓護理師到家中「激戰」,沒想到過程全被丁女使用密錄器錄下提告。新北地院表示,該證據屬於違法取得,因此無罪;另依妨害秘密判丁女3月徒刑,緩刑2年、應向國庫捐5萬元。

據《聯合報》報導,胡男說,他和妻子本在美國居住,但打拼40多年才在2013年買了新北市林口的房子,他因病而返台定居,留妻子在美國照顧生病的女兒;另外,他需要有人照顧,才會認林女為乾女兒,並在2015年3月帶其回家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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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女回國後發現,丈夫帶著林女在家中多次激戰,氣得提告,圖非當事人。(示意圖/取自librestock網站)

自稱台大法律系畢業的胡男表示,丁妻懷疑他跟林女有關係,竟偷偷在房間內裝設密錄器,把鏡頭直接對準床鋪,打開循環錄影,錄取他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密部位」。

報導指出,丁女2015年10返台後,從密錄器中發現一共錄到8次口交及性交等裸體畫面,氣得提起通姦告訴。胡男在得知自己遭偷錄半年的時間,反控對方妨害秘密。

法官表示,丁女私下竊錄胡男的行為已經嚴重侵害對方的居家活動及身體隱私,且取得的檔案有違法之嫌,因此排除這項證據,今年7月判胡男與林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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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該證據屬於非法方式取得,因此判胡男及林女無罪,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記者李鍾泉攝)

另針對丁女妨害秘密部分,法官審酌,丁女不可以假借調查、懷疑外遇而任意窺視、竊聽另一半的非公開活動、言論、談話及身體隱私部位,因此認定丁女有罪。

法官表示,雖丁女已認罪,但沒有和對方達成和解,且胡男違反婚姻忠實義務的責任比較重,很難苛求丁女向胡道歉、立悔過書等,便依妨害秘密判丁女3月徒刑,緩刑2年並應向國庫捐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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