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倒塌後…立委提修法「房屋垮了可判死刑」 建築師嚇傻!

▲維冠金龍大樓。(圖/記者林悅翻攝)

▲維冠金龍大樓2016年2月6日因地震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輕重傷,近3百人無家可歸。(圖/記者林悅翻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去年2月6日在地震中倒塌,造成115人死亡,涉嫌偷工減料的建商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技師鄭東旭等5名被告遭判處5年徒刑,令不少家屬難以接受。立委王定宇因此研擬提出修法,未來建築師若違反建築規章而致人於死,最重可處死刑。草案一出引發建築建一片反彈,網友也紛紛批評,應該是建設公司的責任較大,卻處罰建築師,這樣以後哪個建築師敢蓋房子。

根據TVBS新聞報導,民進黨籍立委王定宇研擬修改《刑法》第193條,不但要將適用對象擴大到起造人、設計人、監造人,還要將目標限縮到任何供人居住的建築物。若未來法案真的通過,只要建築發生倒塌致死,負責設計的建築師也將面臨刑責,且刑度三級跳,從3年以下徒刑直接跳到罪重死刑。

消息一出,建築業界掀起一片反彈聲浪。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鄭宜平直言,「這樣修的話,包括連起造人、設計人、監造人,每個人都嚇死了。」他說,以一個技術者來講,「好像被用刑法從後面威脅」。另外也有建築師說,這樣還有誰敢接案子。

修法引發比例失當質疑,立委王定宇則澄清說,此案是以先修改《建築法》第13條為前提,現行罰則過輕,且會罰到不該罰的人,因此應把建築師業主也涵蓋起來。王定宇說,哪個環節出錯,就由該環節負責的技師負責,搭配刑法嚇阻偷工減料,草案還在討論中。

不少網友則批評,「建築師是屬設計階段,內容也都經過地方政府核可,最後工程品質是由營造廠商控管,如要懲罰建築師判重罪,那所有地方政府的建管處可以裁撤」。也有人說,「建築師有權偷工減料嗎,對象搞錯了吧」、「有病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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