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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嘸人知 桃市議員要求衛生局主動宣導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鮮為人知!?市議員范綱祥要求衛生局主動宣導。(圖/范綱祥提供)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鮮為人知!?市議員范綱祥要求衛生局主動宣導。(圖/范綱祥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面對臨終或癌末摯親,飽受病苦折磨,病患可以簽立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或維生醫療,究竟有有多少民眾知道?桃園市議員范綱祥17日於市議會,進行衛生局與人事處工作報告中,詢問現場11位備詢官員,卻僅處長張建智一人知道。

范綱祥於質詢衛生局指出,依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患可以簽立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或維生醫療。我們既有立法,但卻少有人知道。如果連官員都不清楚,代表我們對國家重要法律的宣導真的很不足,遑論一般社會大眾對安寧緩和醫療的陌生。

因此,他要求衛生局應該促進、積極宣導,生死是重大的選擇,重要立法應該要促進;就像子宮頸疫苗,衛生局大力宣導有成,但病人自主權對多數人還是相當陌生,衛生局應將安寧緩和醫療視同疫苗一般,在平時就要宣導,讓民眾有清楚的訊息。

范綱祥強調,死亡不可避免,但不可醫治時,醫療處置是為了延長病人的「生命」?還是延長病人「死亡的過程」?有些狀況對臨終病人施行過度的急救,會不會是反而造成生死兩不安? 除此之外,醫療處置還渉及醫療資源、人力、物力是否浪費,產生排擠效應等相關問題, 萬一搶救之後,變成需要長期照顧的植物人,對當事人及家屬都是漫長的煎熬。

而該些臨床判斷,都需靠第一線醫護的專業說明。鑑於此,范綱祥呼籲衛生局,不要被動出擊,針對末期病人,及一般民眾如何得以預立選擇,相關訊息應積極宣導,讓病人及家屬充分了解,遇到難題時,如何行使選擇權。

范綱祥強調,病人自主權利、預立醫療決定,牽連甚廣,更可能影響的是會否造成長期照護問題。如何依病人相關意願進行醫療行為,避免資源浪費,對社會產生龐大正面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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