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惡狼拿美工刀恐嚇逼脫光 流鶯奪刀逃出反將他反鎖屋內

▲性交易、賣淫、口交、嫖客、半套服務。(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性交易示意圖。(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30歲的張姓男子,去年(2016)12月間搭訕一名流鶯「小菊」(化名),前往對方租屋處時,卻趁機拿出美工刀恐嚇,又要對方脫光衣物,「小菊」照做後假裝要去廁所趁機逃走,再將他鎖在屋內報警,警方到場後在屋內將人逮捕,檢方依照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姓男子有搶奪前科,去年12月27日下午,在公園路騎樓看到「小菊」正在拉客人,他假裝要性交易並詢問價格,接著到對方的租屋處,沒想到卻突然拿出美工刀恐嚇,對方嚇得跪在地上,將包包都拿出來,他還要求「小菊」脫光衣物躺床上,「小菊」看到屋外疑似有人經過,於是先假借要上廁所。

「小菊」再趁機奪下美工刀逃跑,並把張姓男子反鎖屋內,跑到屋外求救報警,警方到場後在屋內將張男逮捕。不過張姓男子卻供稱,是屋外有人恐嚇他拿錢,否認有拿美工刀。不過檢警調查認為,「小菊」和張男互不認識不可能陷害,加上「小菊」的流鶯身分如被查獲會被罰款,如果不是被恐嚇有生命危險怎會報警,因此依照恐嚇取財未遂、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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