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羅哈司機低頭「找濕巾」...回神來不及了!關鍵畫面曝光

▲阿羅哈客運自撞釀6死案,檢方3日公布多張監視器影像。(圖/取自橋頭地檢署官網)

阿羅哈客運自撞釀6死案,檢方3日公布多張監視器影像。(圖/取自橋頭地檢署官網,下同)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阿羅哈客運國道自撞造成6死11傷,橋頭地檢署3日公布最新監視器畫面,包括司機吳協松邊開車邊低頭找東西、回神發現煞不住猛打方向盤以及被甩出出外等,顯示這場重大車禍的肇因是駕駛分神所致。

橋頭地檢署指出,吳協松(男、68年次)9月11日23時2分許駕駛車牌號碼720-FP號客運,由阿羅哈公司高雄總站載客發車,於23時36分許由岡山站載客後,經岡山交流道駛入國道1號北向欲前往台中朝馬站,23時38分許,以時速102公里行經國道1號北向348公里外側車道時,因翻找物品而未注意同車道前方小客車,未能及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並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阿羅哈客運自撞釀6死案,檢方3日公布多張監視器影像。(圖/取自橋頭地檢署官網)

▲阿羅哈客運自撞釀6死案,檢方3日公布多張監視器影像。(圖/取自橋頭地檢署官網)

當吳協松發覺前方車輛時,距離已不足煞停,猛向左轉彎緊急閃避,肇事車輛遂沿該路段外側車道急切往最左側之內側車道,並失控撞上內側車道旁之護欄而沿護欄向前滑行數十公尺,車上乘客多人因慣性力而遭甩飛,部分乘客更撞破左側車窗而摔落於車外,造成6名乘客傷重不治,10名乘客受傷(所涉過失傷害部分,目前均未據告訴)。

橋頭地檢署發言人徐弘儒指出,根據車內行車監視器顯示,吳男肇事前不斷在身旁尋找物品,他供稱是在找濕紙巾,並非媒體報導在找手機,這部分檢方無從證實,但確實是因為找東西分神而釀禍。

檢方於2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吳男涉犯刑法第276條第2項之業務過失致死罪嫌,事證明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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