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相人間】正義遲到31年 蘇炳坤的故事之一

蘇炳坤曾逃亡10年,其實就躲在家裡,檢察官掩護他。入獄後,從檢察總長到監委都試圖幫他平反,無奈司法大門關得比死去的蚌殼還硬。直到2000年,前總統陳水扁特赦蘇炳坤,這起司法冤屈竟是透過政治手段才解套。

蘇炳坤案,是司法史上一起悲哀又荒唐的冤案。

特赦就沒事了嗎?結局卻不如我們以為的那樣,17年後,蘇炳坤還是決定聲請再審,人們不解,但他的律師以電影《秋菊打官司》形容:「這部電影化成一句話就是『給個說法』。」

事情是這樣開始的:1986年6月19日,新竹市警方召開記者會,英勇宣布偵破一起銀樓搶案,2個歹徒被上手銬、拍照。
 
莫名被捕:人生、事業一夕都毀了,這樣甘有天理?

破案記者會,為懸宕3個月的搶案畫下句點,卻成了一起漫長冤案的起點。31年後,當年被狼狽上銬的蘇炳坤,在法庭上灰髮淚眼:「人生、事業一夕都毀了,法官…請你一定要查清楚…這樣甘有天理?」他一激動,就結巴。

蘇炳坤在1987年三審定讞後開始逃亡,10年後1997年被捕,當時媒體大篇幅報導。(翻攝畫面)

等這天等了31年,聲請再審案開庭前1個小時他就到了法院,靜靜坐在法庭外的長凳,紅著眼眶不發一語,只偶爾拿起手帕,摘下眼鏡拭淚。

幾天後他對我們說:「開庭前,我好幾天都沒睡覺。」我們跟他約週日下午採訪,這是他唯一空檔,他在社區大樓當管理員,若非出庭請假,每週得工作6天,「其實就是清潔工,地下室、中庭掃一掃,垃圾車來了就倒垃圾,禮拜天還會跟我太太去街上打掃,2人掃1小時賺1,000元。」68歲了仍天天工作,前幾年當保全更累,每日12小時,直到某天昏倒才辭職。

30多年前,蘇炳坤是新竹一間家具工廠的老闆,在那經濟起飛的年代,他做高檔家具,材料是檜木、樟木、柚木,「那時很好賺,我用的五金都是西德進口的。」

1986年3月23日,新竹的金瑞珍銀樓發生搶案,老闆被砍傷,2名歹徒搶走32兩金飾。警方遲遲破不了案。

3個月後的6月某天,郭姓男子行竊一間銀樓失手被捕,警方訊問後郭男坦承也犯下金瑞珍搶案,並供出共犯蘇炳坤。

屈辱刑求:賞我巴掌,把衣褲脫掉,人倒掛,開始灌水,用毛巾悶。

這是警方版本。蘇炳坤則回憶,6月19日清晨有人急敲門,他開門問何事,對方劈頭就國罵:「幹恁娘,嘜擱假了啦!」蘇炳坤被拖上車,到了一個他永生難忘的地方:青草湖派出所。

他看到幾年前幫他工作過的郭姓工人也在那裡。警察將他帶上樓,「賞我巴掌,把我衣服、褲子脫掉,整個人倒掛,開始灌水,用毛巾悶,一直灌,又踢我的腰,我到現在這裡還很容易痠。」蘇炳坤頻問到底何事,對方只是不斷跳針「嘜擱假了啦」。

下午,警方宣布「破案」。檢察官林恩山起訴2人。蘇炳坤做家具的小刀,被指為犯案小武士刀。贓物是一條金項鍊、一只金手鐲。但郭姓男子出庭時翻供,指遭警方刑求才咬蘇炳坤。原本領回贓物的金瑞珍老闆也退回贓物,說金飾並非他們的。

新竹地院審理後宣判2人無罪,只對郭男另犯4起竊案判刑3年。檢方不服,上訴。沒想到二審大逆轉,2人各被判15年、16年重刑,上訴遭駁回,定讞。

「莫名其妙,我到現在還是莫名其妙…說我去搶金店…我現在講話稍微會結巴,關出來才變成這樣。」一旁的蘇太太解釋:「就是不要提這件事情,一提起來他生氣、激動就會這樣。」

蘇炳坤說,郭姓男子是他以前的油漆工,「我扣過他工資,可能是這樣他才咬我,我跟他4、5年沒來往。」判決定讞後,蘇炳坤嚥不下這口氣,決定逃亡,由太太出面陳情喊冤,但從立委、監委陳情到法務部長,全數無效。

他逃到哪裡呢?其實就躲在家中。原來,連新竹地檢署內部都出現不同聲音,有幾位檢察官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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