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警察大勝!德國巨腿乞丐「投降」 火速搭機逃離台灣

德國巨腿乞丐出沒墾丁大街。(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德國巨腿乞丐出沒墾丁大街。(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德國男子侯斯特(Benjamin Holst)罹患有局部性巨人症,右腿腫脹如大象,在東南亞各國「賣慘」乞討,還高調用善款尋歡的生活,已被多國列為黑名單驅逐,這幾天到達台灣墾丁地區,立刻被居民發現報警,恆春警方主動上前盤查,細心查證其身分,並告知不得隨處乞討,而他則是激動的胡言亂語。今天上午則是出現在松山機場,準備搭機離開台灣,引起航警的監控。

Benjamin Holst 18日曾在臉書發文表示,已拿到了在台灣待90天的簽證,隨後幾天也到訪基隆、華西街夜市、高雄、墾丁等地區旅遊,主要都是逛夜市、景點的行程。恆春居民得知國際乞丐到當地時,彼此分享資訊避免同情心遭濫用,警方在民眾舉報下,掌握這名男子出沒在墾丁大街及白砂灣海灘,並在墾丁攔查正買小吃的Benjamin Holst。

恆春警方指出,掌握Benjamin Holst 出沒在墾丁大街及白砂灣海灘,並在墾丁攔查正買小吃的他,確定是網路照片中男子無誤;而他表示,是單純到墾丁旅遊並感謝台灣給予的90天簽證,在墾丁旅遊期間並無網路所傳之不當行為。

經警員細心查證其身分並溫馨關懷,告知不得隨處乞討,Benjamin Holst卻激動地胡言亂語,還向警方保證不會在恆春地區從事乞討行為,很快就會搭車前往北部,之後警方都未再發現他在恆春半島出沒的身影。

德國男侯斯特出沒東南亞各地,25日上午準備離台。(圖/翻攝自Benjamin Holst臉書)

▲德國男侯斯特出沒東南亞各地,25日上午準備離台。(圖/翻攝自Benjamin Holst臉書)

恆春警方表示,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但違反此法的前提是,必須在公眾場合乞討,且「屢勸不聽」,警方才可將乞討者函送法院裁處,如當事人告知乞討金錢為旅費,卻拿去尋歡作樂,甚至還能以詐欺罪法辦,目前德國人在台行為尚無觸法,只能選擇規勸並呼籲民眾勿浪費愛心。

然而,今天一早,這名不受歡迎的巨腿男也在松山機場打卡,並寫下「Time for boarding Good bye Taiwan see you(要準備登機了,台灣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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