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宇性侵殺害小模 法院裁定再延押2月

▲陳姓小模遭殺害,程男與梁姓女友稍早移送士檢。(圖/記者張曼蘋攝)

▲程宇殺害陳姓女模,還謊言不斷,誤導檢警辦案。(圖/資料照/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24歲陳姓女模今年3月被發現陳屍南港廢棄商場,兇嫌程宇謊言不斷,一度誤導檢警辦案,被依竊盜、強制性交故意殺被害人等罪起訴。程宇出庭仍不斷緊咬女友梁思惠是共犯,辯護律師黃致豪也遞狀聲請鑑定,釐清程宇是否有教化可能。由於程宇羈押期限將屆滿,士林地院認為,程宇涉犯重罪,且逃亡和反覆實施之虞,裁定自9月2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法官表示,程宇因羈押期間即將屆滿,經本院於9月6日訊問後,認為其涉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故意殺被害人、強盜、竊盜、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涉嫌重大,再加上被告前於2015年、2016年間屢遭通緝,又於本案警詢、偵查時,供稱前往台中是要躲藏等語,對犯行歷次所述都不同,且還將證據棄置於不同地點,更製造陳女生存假象,若不予以羈押,未來難進行追訴、審判及執行,因此裁定自年9月2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起訴指出,程宇今年2月間透過梁思惠以外拍為由,與陳女取得聯繫,隨後陸續以梁女之臉書帳號聯絡,與陳女約拍攝宣傳照,將其帶往南港區八德路之萬象大樓地下一樓,就掐死者脖子,拿走其背包、手機等物,並強制性交得逞,程男擔心事跡敗露,便拿死者背包背帶勒死陳女。

檢方當時認為,程宇僅為求一時私慾,即殘忍殺害未曾謀面的陳女,犯後不但未知悔悟,還嫁禍他人,又指女友是共犯,擾亂偵辦方向,因此依竊盜、強制性交故意殺被害人、強盜、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5罪嫌將其起訴,另程宇出監又再犯,難期日後有教化可能性,有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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