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捕開槍打中警左大腿鼠蹊部! 毒品通緝犯遭判刑15年2月

▲拒捕開槍打中警左大腿鼠蹊部! 通緝犯犯判刑15年2個月(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下同)

▲李錦輝當時落網畫面。(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下同)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縣毒品通緝犯李錦輝去年(2016年)6月間,為了逃避警方查緝,竟然朝內埔派出所員警李明耀開槍,李的左大腿鼠蹊部遭射中流血,忍痛和同事鄭正成一起將人逮捕,就醫後幸無大礙,他也被移送,屏東地院日前審理時,認為他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因此依照殺人未遂判刑9年半,加上非法製造、持有槍枝,合併執行15年2個月。

李明耀和鄭正成去年6月10日下午3點多,到老埤村查訪車禍案件的關係人時,發現遭通緝的李錦輝就在屋內,要上前盤查時,對方卻拒捕,還從包包拿出改造的巴西金牛座90手槍,開槍打中他的左大腿鼠蹊部,血流不止,但他仍奮力和鄭合力將槍搶下制伏,送醫後所幸只有皮肉傷和瘀青,並沒有生命危險,案後更受到縣長潘孟安表揚。

李錦輝則是被依照殺人未遂和非法製造持有槍彈等罪嫌起訴,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根據醫院診但資料,李明耀中彈的位置相當靠近腹股溝,如果子彈一偏移就可能打中上方的內臟或是脊髓,導致死亡,因此認定李錦輝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依照殺人未遂判刑9年半,加上非法製造持有槍枝等,合併處刑15年2月。

▲拒捕開槍打中警左大腿鼠蹊部! 通緝犯犯判刑15年2個月(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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