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蜂法官又爆釋放槍砲嫌犯 法院:聲請與要件不合而駁回

▲台南地院8月10日出現一份離譜裁定,聽信有2百箱蜜蜂要養,將一名被檢方聲押的改造槍彈被告,裁定交保引起法界議論。(圖/記者林悅攝)

▲台南地院法官被爆釋放槍砲嫌犯,法院說明澄清指出,係聲請與要件不合,法官駁回。(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涉嫌為幫母親追討百萬債務,將被害人殺害棄屍山區,甚至在高雄市街頭與警方駁火的槍砲犯柯傑雄,也是台南地院「愛蜂」法官釋放的槍砲嫌犯,台南地院14日說明指出,本案係檢方聲請與要件不合,法官駁回聲請,本案承辦檢察官已於6月9日偵查終結起訴。

有關媒體報導指被告柯傑雄(37歲,有槍砲、毒品前科),為了幫母親追討90萬元債務,持槍欲押走債主哥哥張男時,開槍將對方殺害後夥同共犯金國興將死者棄屍山區,兩嫌棄屍後,在市區遇警盤查,柯心虛開槍遭制伏逮捕,供出殺人案情,而柯嫌早在今年4月就因為買槍遭警方逮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柯傑雄今年2月中旬及3月底,共購買2把手槍及大批子彈,警方4月18日循線在台南市區拘提柯嫌,起出2把手槍及子彈,同時逮捕賣槍的陳姓男子。檢警認為柯傑雄買槍是要尋仇,再加上柯嫌是治安顧慮對象,便向法院聲請羈押柯傑雄,但當時強制處分庭的法官就是「愛蜂」法官,他認為柯傑雄是證人,且無法證明柯嫌買槍要做壞事,裁定當庭釋放柯傑雄。

台南地院14日說明指出,該案是被告持有改造槍彈,犯罪嫌疑重大,然被告坦承持有犯行,且改造槍彈均已扣案,被告陳述取得來源,共犯、證人有到案,檢察官以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其聲請與要件不合,法官於106年4月19日依法駁回聲請,本件承辦檢察官並已於106年6月9日偵查終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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