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國女博士「取精」10次…還被告性侵 網:台男要保護自己

自慰。(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男子遇見中國女博士遭強制「取精」。(圖/示意圖/達志影像,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縣一名40歲洪姓男子透過交友網站認識了一名中國李姓女博士,兩人談得來,女博士就飛來台灣與他見面約會,沒想到第3次見面時發生口角,兩人發生肢體衝突,女博士竟將他壓在床上,扯破洪男的褲子,抓住生殖器,事後還反控告洪男性侵,所幸地檢署判決不起訴,還給男子清白。

40歲洪男離婚後去年7月透過中國交友網站結識李女,對方自稱是博士、已離婚,常住在日本,但不願再透露其他細節,因此無從查證。雙方在網路上聊得投緣,不久後李女便飛來台灣,前後共來了3次:第一次單純四處觀光,第二次發生性關係,第三次發生爭執,洪男被控性侵。

李女向警方指控,去年12月29日,2人因行程安排發生口角,晚上回洪男住處後,就被壓到床上意圖性侵,還被賞了10個巴掌,揚言提告報警,洪男才就此鬆手,之後她立即通知警衛,控告洪男性侵。

洪男對此反駁,李女來台灣3次,前後差不多30天,「每次碰面她都想要發生性行為。」那天晚上回家後,他告知李女自己安排剩下2天行程,就被打了一巴掌,才要求李女離開。沒想到這時對方竟發狂,情緒暴躁,他整個人被李女壓到床上,連褲子都被扯破,李女更伸手抓住生殖器,嚇得他趕緊求饒,事後報警控告李女傷害。檢方調查後,因證據不足認定全案不起訴。

性愛,性生活,愛愛,SEX,性高潮,嘿咻(圖/達志/示意圖)

事後,洪男出示兩人通話記錄指出,李女每次都選在「排卵期」來台,且除了第一次來台之外,每次都要做愛,還說「生孩子首要,不然沒有太多時間」,讓他直呼「這名女博士根本就是來台灣取精!」

但洪男仍在觀察對方的個性,不想那麼快就要負擔責任,於是都在早晨先行DIY,下午做愛時先讓李女達到高潮,自己就拔出不射。由於洪男前後「被取精」10多次,讓他根本「負荷不了」,最後沒有意願發生關係,李女脾氣又差,兩人才會產生爭執。

而洪男被告之後,頓時也陷入了人生的黑暗期,除了家人不諒解之外,最後還得放棄桃園的工作,跑到嘉義隱姓埋名過生活,每天意志消沉,只能好好放空。

PTT網友們讀完此新聞紛紛表示:「母豬真的不分國籍啊」、「傳說中中國古拳法,九陰抓鳥功」、「兩岸真的一家親」、「想盡辦法不回中國的中國人」、「這沒有追究誣告,就知道檢察官有多無能了」、「鬧翻時中國女生都親自動手」、「支那女也吃得下」、「長期在日本工作,怎不找日男?」、「台男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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