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生用學校電腦「24hr挖比特幣」 嗆「不爽來抓我啊」

▲虛擬貨幣,數位貨幣,比特幣。(圖/視覺中國CFP)

▲交大生用學校電腦挖虛擬貨幣。(圖/視覺中國CFP)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比特幣雖然是虛擬貨幣,但隨著網路世界的發達,身價也水漲船高,1枚就能兌換美金2500~2700元,等於台幣7、8萬。許多人看準商機、建立電腦設備開始「挖礦」,但如果公器私用,到底行不行?「靠北交大」有人爆料,一個學生在研究室用電腦24小時挖礦、還放言「不爽來抓」。

比特幣價值雖高,但數量有限制,除了透過交易獲得之外,「挖礦」就是許多人風靡的賺錢方式,這種挖礦透過程式驗證,在別人交易時產生的數據區塊裡確認「比特幣」真的存在、被交易,就可以拿到一部分的工資;但驗算過程複雜,除了需要高階電腦跟設備之外,挖礦也需要大量電費,交大學生就利用校內研究室的供電,24小時開著挖礦,也讓其他人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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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傳出,不滿的學生表示「用學校的電力來賺取私人的外快,而非做學術之用途,已經犯了竊盜罪」,也有人用廁所裡的衛生紙比喻,「店家在廁所放了衛生紙讓你使用,結果你把整捆都拿走就算了還拿去賣?道德上還真是完全沒有疑慮呢~」這種偷雞摸狗的事情,還大言不慚的說「打LOL也不是學術用途」,照這樣說,難道「公務員車開回家借用一下也可以?」別人做壞事就是自己可以做壞事的藉口嗎?

▲▼交大生用學校電腦挖比特幣被罵「耗電」,學生貼出計算電費表示「沒那麼多」。(圖/翻攝靠北交大臉書)

▲交大生用學校電腦挖比特幣被罵「耗電」,學生貼出計算電費表示「沒那麼多」。(圖/翻攝靠北交大臉書

不過也有學生認為,學校的電腦本來就是給學生用的,「什麼學術用途,根本放屁」,照這樣說,打LOL跟看Youtube也是偷,還有人說,電費根本沒差那麼多,「以四卡算力112的礦機來說,配850W的電供,一度電以6元來算,收益大概6300、電費大概3600」;更有女宿生諷刺「我也為了私人用途,在宿舍內插滿20支按摩棒,24小時不間斷,需要報備嗎?」

交大校方則表示,的確沒有限制學生使用電腦的用途,但夏季用電量高,還是不鼓勵將公家資源用在非學術研究上,不過計電以各系館為單位,各研究室沒有細部電表,是否有用電異常的狀況仍待總務處調查。不過對於有人說「犯了竊盜罪」,其實因為學生使用的是學校設備、沒有偷接電,不算刑事責任,校方頂多能提出損害賠償的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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