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愛就殺掉! 泰籍勞工強吻、性侵同鄉女友人

性侵、強姦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女泰勞被男性友人載回家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泰籍勞工潘姓男子貪圖同樣身分的阿花(化名),竟在聚會後將人帶回住處,脅迫發生性關係,還恐嚇不答應就會殺人,因此性侵得逞,後來因為警方在他的床下搜到阿花的2個黃金耳環,挨告後也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

據判決書,阿花去年12月11日和潘男到新竹縣竹北市某泰國小吃店飲酒唱歌,晚間8時許回家時,潘男就說可以送她一程,但卻被載到對方住處,先是遭到強吻,又被拉到2樓房間內,全身衣物都被強行拖去,雖然她強烈表達不願意、大喊「不要」、掙扎,但對方卻恐嚇不做愛就殺掉,最後仍被性侵得逞。

員警接獲阿花報案後,前往潘男搜索,並扣得女方因掙扎而掉落的黃金耳環2個,成為證據,而法官審理後也認為,潘男違反阿花意願強迫發生性關係,造成被害人心理受創,其行為實屬不可取,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也已達成調解,並依約為給付、阿花亦同意從輕量刑,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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