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屍案/打撈掮客屍塊 時隔2年尋獲機率低…還是要撈

2017年07月12日 15:27

▲▼分屍案/打撈掮客屍塊,時隔2年尋獲機率低…還是要撈。(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新北市救難協會救難人員著潛水裝在新北大橋下打撈證據。(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6月27日刑事局偵二大隊破獲1起掮客分屍案件,死者是91歲家住基隆的老翁樓永豐。2015年7月,基隆三分局接獲老翁家屬報案,表示老翁日前外出訪友後就不見蹤跡,警方獲報列為失蹤人口展開追查,沒想到竟是一起駭人聽聞的殺人分屍。

刑事局日前逮捕嫌犯林舜銘(49歲)、林宇光(48歲),據2嫌供稱,屍塊已經分為2份,分別丟到新北大橋-大漢溪、新北市三峽區雲森瀑布2個地方;因案發至今已經2年,即使檢警知道尋獲的機率渺茫,該有的動作還是要做;檢方12日找來新北市救難協會前往新北大橋下打撈,在下午時撈出1只疑似裝屍塊的黑色麻袋。

▼樓姓老翁的腿骨在溪水中被發現(紅圈處)。(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分屍案/打撈掮客屍塊,時隔2年尋獲機率低…還是要撈。(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以及第156條,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檢警私下透露,這次的打撈動作主要是要確認2名嫌犯的供詞是不是與證據相符,目前已將黑色麻袋帶回取證,並將提供給2名嫌犯指認,確認是否為同一麻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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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屍案/打撈掮客屍塊,時隔2年尋獲機率低…還是要撈。(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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