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戰力周」遭同袍嗆廢物、甩耳光!他驗傷…一退伍秒提告

基隆地院,基隆地檢署,地方法院,地檢署,基隆地檢,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市警局,基隆警局(新logo版)(圖/記者謝孟儒攝)

▲基隆地院法官依公然侮辱、傷害等罪嫌判處毛男拘役70天。(圖/記者謝孟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我前面怎麼坐了一個廢物?」基隆25歲的毛姓男子,105年8月在海軍某營區服役擔任一兵,但在「精神戰力周」課程中卻突然嗆聲坐在前方的戴姓同袍,毛男甚至還出手甩了對方耳光。基隆地院一審判處毛男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7萬元,但毛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法官認為毛男犯後態度不佳,且事後也未與戴男達成和解,因此予以駁回。

判決書內容指出,105年8月適逢營區舉辦「精神戰力周」課程,在毛男入座準備要上課時,卻突然對著坐在前方的戴男嗆聲「我前面怎麼坐了一個廢物?」、「頭上都是頭皮屑,好髒好噁心!」等語。

戴男不滿無端受辱,在下課後上前質問毛男「我到底哪裡惹到你?」雙方一言不合爆發激烈口角,毛情緒失控朝戴臉頰大力呼巴掌,導致戴男左臉紅腫,事後到醫院驗傷,直到退伍後才持著驗傷報告報警對毛男提告。

毛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當時的事已經記不得了」。但檢方調查,2人衝突後營區曾召開懲處士官評議委員會,當時毛自稱與戴積怨、不合已久,因此衝突中有甩對方耳光等語,且一旁還有另外3名目擊同袍作證。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毛男罪證確鑿,106年4月依公然侮辱、傷害等罪嫌,判處毛男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7萬元,但毛對判決結果不服,再度提出上訴。法官表示,毛男在庭上仍然否認犯行,顯見犯後毫無悔意、態度不佳,且事後至今也未與戴男達成和解,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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