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酒後失態遭男友當眾踹臉拖行 還被友人撿屍慘死摩鐵

2017年07月9日 08:06

▲強暴,性侵(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黃女遭男友毆打,又被友人性侵。(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一名黃姓女子因為聚會時酒後失態,遭到覺得丟臉的男友當眾甩巴掌、用腳踹臉,更因為遭到拖行頭部撞地,事後又遭男友的丁性友人帶往摩鐵性侵,最後慘死床上,案情水落石出後,劉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7年6月,而丁男則因乘機性交被判3年2月。

據判決書,黃女在工地認識了劉男,2人都離婚後便成為男女朋友並同居,情侶倆在2014年12月10日和丁性友人等人在燒烤店聚會,因為她喝多了出現脫序行為,遭到男友潑酒、甩巴掌,後來到KTV續攤她又睡著,再次被摑掌、踹臉,還被拖到地上,頭部撞到地板流血,其他友人見狀覺得氣氛不對,便提早離開。

劉男事後叫丁男安置女友,沒想到對方攔計程車把酒醉的人送到汽車旅館後,竟色慾攻心,又毆打對方,更加以性侵得逞,隔天中午退房時間過後,旅館人員一開門,才發現黃女已經衣衫不整死在床上。

警方調查時,初步研判黃女是酒後、嘔吐以至於窒息死亡,但2個月後解剖報告出爐,才知道黃女腦膜下腔出血、腦挫傷、腦髓腫脹、下體也有遭性侵跡象,顯然死因並不單純,而步步追出丁男後,他卻裝作驚訝,還說自己當時幫忙照顧黃女,直到看到解剖報告才坦承性侵,並供出打人的是劉男。

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暴力行為是導致被害人死亡的原因,因此依依過失致死罪判刑7年6月,不得上訴,而丁男過失致死無罪,但乘機性交部分判刑3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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