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1/《都是巨蛋惹的禍》,驚爆小巨蛋接管內幕

▲小巨蛋

▲東森媒體集團在2005年5月得標台北小巨蛋營運權,卻因一通烏龍圍標電話,被台北市政府違法接管。

2016年7月5日,台灣高等法院第十三法庭內審理台北市政府體育局(原體育處)控告東森巨蛋公司求償三億元案。印象中,台北小巨蛋不是台北市政府經營的嗎?那時最火熱的巨蛋新聞,不就是柯P市長與遠雄趙藤雄董事長正隔空交火,打得如火如荼嗎?先是停工又復工,而東森巨蛋這官司到底是告什麼?

台北有兩個巨蛋,一大一小,簡單說,就是東森媒體集團在2005年5月得標台北小巨蛋營運權,向房東台北市政府租小巨蛋9年做生意;同年12月2日請來歌神張學友演出「雪狼湖」,成功開幕。但兩年後,台北市政府說,東森搞圍標,是違法的,已構成違約,所以派出警察把東森巨蛋公司趕出台北小巨蛋。台北小巨蛋改由台北市政府接管,交給捷運局經營小巨蛋到現在。東森巨蛋公司所支付的押金1億5千8百萬元也被沒收,雙方自此開始纏訟。

當年造成台北小巨蛋接管起因的圍標案,其實早在2012年已經無罪確定,然而,台北市政府與東森巨蛋公司還在為9年前的小巨蛋案對簿公堂,東森集團甚至準備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說起來,台北大巨蛋與台北小巨蛋,有著部分的同病相憐,同樣都是官民合作、公私協力;理論上,政府的雄厚資源加上民間的無限活力,應該是要創造出政府、人民及廠商三贏,但大小巨蛋案最後卻都翻臉了。是宿命嗎?當年的東森巨蛋對當時的郝龍斌市府及現在的遠雄巨蛋面對柯文哲市府,都有著諸多的埋怨與苦水。

大巨蛋案中,台北市長柯P錄製影片,並設置「台北市政府大巨蛋公開資訊網頁」,要市民「秒懂」;遠雄負責人趙藤雄也親上火線,到電視談話節目發聲,並出版專書說帖,還成立臉書粉絲團專頁及有聲書。雙方旗鼓相當,資料齊備。

但當年的小巨蛋案,相關資訊並不多,圍標案無罪的新聞也不受媒體青睞。筆者透過大學恩師──李永然律師的協助,蒐集歷年來的小巨蛋報導資料與判決,並訪談曾經歷過東森小巨蛋案的12個關鍵人物,再由法律學者解析公私協力的官民合作案,所可能遇到的問題及解決之道。

▲都是巨蛋惹的禍

▲《都是巨蛋惹的禍》一書還原小巨蛋接管內幕。(圖/記者李毓康攝影) 

訪談時,很特別的是,小巨蛋接管案的關鍵人物之一──台北市政府前法規會主委陳清秀教授,也願意分享對此案的看法。他之所以與此案有關,是因在他任內制定的《台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就是被台北市政府於2007年接管小巨蛋據以引用的法令,時隔9年後受訪時他嘆息說:「被誤用了。」並直指當時的台北市政府粗暴,有點蠻橫地濫用公權力接管是「一種政府暴力」。陳清秀教授直言,當年東森巨蛋公司罪不至死,卻被判死刑(被接管),恐有違反「比例原則」。

此外,東森巨蛋公司於2007年若沒被台北市政府趕出小巨蛋,依約經營台北小巨蛋,2005年至2014年的9年間,共要付15億8千萬元(本書貨幣計算單位為新台幣)的權利金給台北市政府,平均每年需付1億7千550多萬元。然而,台北小巨蛋自2007年由市府接管後至2014年共7年,依據捷運公司年報,小巨蛋每年上繳台北市政府平均約一億元,比東森巨蛋應繳的權利金每年少了7千萬元左右,等於台北市政府的權利金市庫這7年少賺了約5億元,台北市民因此少了5億多元的福利。原本應該是三贏的小巨蛋委外經營案,台北市政府及東森巨蛋都認為有損失而相互提告求償,成了三輸的局面。(本文轉載自《都是巨蛋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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