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機撿屍性侵爛醉女大生 還說是她主動撩上衣勾引

性侵、迷姦、強暴、強姦犯(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女大生遭Uber司機撿屍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陳姓Uber司機載到酒醉的女大生小美(化名),結果就色慾攻心,硬是把人載到桃園的摩鐵性侵,成為台灣第一起Uber司機性侵女乘客的案件,然而他挨告後還辯稱是對方主動扭動身體並撩起上衣勾引,但法官並不相信他,因此一審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4月,不過上訴後因為他已和女大生和解,改判為3年10月徒刑。

據判決書,35歲的陳男去年8月15日凌晨3時接獲公司派遣訊息,到北市林森北路錢櫃KTV載23歲女大生小美,對方雖然已經喝得爛醉,但還是說要到西門町的「星聚點」KTV續攤,然而抵達目的地時,小美已經睡死,沒想到他竟心生歹念,二話不說把車開往桃園市龜山區一家摩鐵,將人抱上床性侵,即便被害人下體痛到醒來,驚喊「不要」、奮力抵抗,但還是遭到暴力性侵得逞。

陳男挨告後,坦承有跟小美發生性關係,但堅稱並不是性侵,是因為到西門町時遲遲叫不醒,又想起小美曾說很累、想睡覺,才會好心找一間摩鐵讓對方休息,後來因為看了A片一時衝動,脫小美褲子時,對方身體又不停扭動,手也將衣服往上拉,才誤會她的意思,跟她性交。

由於小美事後出現心理創傷,法官認定性侵屬實,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4月,但上訴後他改口坦承犯行,又和女大生和解請求減刑,加上他沒有其他前科,改判3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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