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玉秀/對司法改革總結會議的想像

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圖/記者翁嫆琄攝)

司改國是會議下個月將召開總結會議,全面性的推動司法改革。(圖/記者翁嫆琄攝)

司改總結會議到底怎麼進行?所有國是會議委員都好奇吧?我也很好奇。第四組分組會議結束之後,處理完所有決議和決議說明,終於得空回顧和前瞻一下。

分組會議是全面性的診斷

在籌備初期,所想像的司改議題,其實並沒有這麼多。認為總有些事項,司法院和法務部已經開始推動,有些事項院部應該提出具體規劃內容、推動方法及進程,籌委會審查後,如果認為可行,就不需要放上國是會議討論。院部也應該主動建議那些事項非經國是會議討論不可。

但經過三個多月的分組會議,把所有議題處理一遍,才發現院部恐怕到現在,才有能力明白列出已經在推動的改革事項,才能夠確認哪些事項可以提出具體規劃內容、推動方法及進程,也才可能建議哪些事項非經總結會議進一步討論或確認不可。

很慶幸當初籌委會面對社會各界所提出來的問題,持開放的態度,一視同仁,而不是自以為是菁英,只有自己認為重要的,才需要提到國是會議討論。

長達三個多月的分組會議,因而能把各界關心的議題,都逐一處理一遍,也終於對數十年的司法沉痾,有一個全面性的診斷。對於司法體制的各種病症有足夠的認識,所擬出的一些處方,也才具有「證據能力」,可以進行證據價值的評估。

互相幫忙處理對方關心的議題

分組會議啟動之後,遭刪減的議題有限。以第四組為例,第一次會議中,每一個議題都有委員認為很重要,包括代表檢察官和法官的四位委員。在每個議題各有熱烈擁護者之下,沒有任何議題被放棄。

這其實很容易理解。沒有人無所不知,所有人只可能各有關注。如果真心想完成一個共同的改革大計,就不容互相否定,而是要相互尊重對方的關注,在有限的時間之下,互相協調。

所以不是只有自己放的才是天燈,別人放的都是垃圾。如果自己一定要放天燈,也要幫助別人放天燈,讓彼此的天燈都不會成為垃圾,而能夠為彼此帶來幸運。走遍五組每一場會議,所有認真完成分組會議的委員們,向我展現了這種智慧。

總結會議要做什麼?

根據三個多月來的經驗,一天的會議,二十個成員,所可能處理的議題數量、可能有怎樣的討論深度與廣度,所有國是會議委員應該都心裡有數。

兩天的總結會議,一百多人參加,連四個議題,都不容易處理。就算延長時間,會議期間不可能多過三天,三天也不可能讓四個議題增加為八個。

現實上,應該不可能只處理四個或八個議題。因此可以想像,總結會議的兩天,不可能用來漫無邊際地討論,必須用來慎重地做決定,縱使討論難免,也必須非常精準、切中要害。而縱使只做決定,也不可能處理上百個議題。

那麼總結會議之前,必須找出決議的整合可能性、訂出表決的優先順序。對這點,籌委會自始胸有成竹。

做好實施的準備

針對五個分組所做成的一百多個決議,要如何進行全面性的盤點呢?

首先各組或許可以選出三個最重要、必須優先落實的決議。以第四組為例,究竟是沒有表決通過的人民參與審判?法庭直播?卷證不併送的起訴狀一本?訴訟外處理機制?還是多元合一的法律人專業資格考試?

其次,找出各組可以互相連結的決議。例如第一組有修復式正義,第二組有以訴訟費用紓減訟源的規劃,第三組有緩起訴,第四組有多元訴訟外處理機制的設計,第五組也有藉由除罪、特別財產犯罪刑事訴訟繳交裁判費的規劃。這些決議可以整合成一套紓減訟源的對策,並包含一些具體的執行事項。

接著替每一組的決議規劃出實現的時程,一年內、二年內、三年內、五年內逐步落實的項目。例如紓減訟源的對策,一年內可以完成修法,之後三個月內讓各種機制開始運作?

改革已隨著國是會議啟動

以第四組的議題為例,關於「以重建司法系統與人民的關係」制定數位和開放政策這個建議,在本組資訊專家張維志委員為了索取資料,而和司法院及法務部資訊單位有所接觸開始,已經實質上促成院部資訊單位,立即採取某些改革行動,換句話說,司法陽光的議題,已經開始推動。借助於數位程式改革裁判格式的計畫,也是一樣。

另外,藉由編纂萌典、法律辭典,推動司法文書通俗化的決議,司法院也已經開始進行。

尤其參加分組會議的檢察官與法官代表們,在和其他委員相處的三個多月當中,透過頻繁的對話,已經建立某種互信。未來對某些事務的看法、如何行使職權,都可能有所改變,而且是朝向讓人民更信賴的方向改變。在各組,我都遇見過向我表達類似感想的法官。

至於其他委員,至少對相處過的法官和檢察官委員,不再陌生,甚至從此對檢察系統和法院系統的作為,知道如何正確理解。

努力之後 就會知道司改國是會議的定

司改國是會議的主要場景,不是隨著分組會議結束而落幕,開完分組會議,才發現它是排除受汙染證據的「審查庭」。

擔心司改國是會議的定位,不管是不是一種藉口,都過慮了!總結會議結束之後,就有答案。因為分組會議的功能,在會議結束後,才真正浮現。

沒有努力,不會知道自己的價值;努力過後,就會知道自己的定位。(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隨時加入觀點與討論,給雲論粉絲團按個讚!

●許玉秀,前大法官、德國佛萊堡大學博士,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

關注我們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