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軍中被罷凌!槍口對人遭法辦 母親喊冤要死諫

國軍。(資料照/非當事人/國防部發言人粉絲專頁)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北市19歲吳姓役男入伍至成功嶺受訓,3月期間進行步槍射擊訓練,軍方以持槍不聽制止為由,將他依照陸海空軍刑法《違反部屬職責罪》法辦。對此,吳母向媒體哭訴,;針對本案,軍方則回應,一切依法辦理,由台中地檢署偵辦。

今年三月,部隊通知吳母,其兒子抗命,拿槍指著副連長,甚至打傷同袍,甚至威脅可以判5到10年,甚至槍斃;母親說,兒子告訴她,打靶當天因為身心俱疲,想要請假,但長官不准,到了靶場長官要他拿槍,但在恍神中有人把槍塞給他,當下也不知道長官說什麼,突然就有3人上前圍毆他。

據媒體報導,吳役男不想打靶的原因是,前一天遭到同袍不友善的對待,身心不適,但是向副連長反應情緒不穩,希望可以不要打靶,但是被要求依照程序走。

吳役男指出,自己並沒有拿槍指著任何人,是用兩手捧著槍,槍口朝地,但是被指控拿槍指著人,「軍隊很忌諱拿槍指著別人,我不可能指著別人,同時間又攻擊人,後來副連長下的指令,我已經聽不清楚,有喜歡找我麻煩的同袍,故意把事情鬧大,在副連長面前攻擊我」。

至於同袍對他的不友善,吳男表示,有幾個人會騷擾、攻擊他,好比拿碗敲他,希望他反擊,甚至嗆;本來想說新兵訓練只有一個月,忍耐不要理會,「但我在忍受,就是忍不住了,沒辦法」。

吳役男說,部隊放任這些人攻擊我,後來自己被送法辦,感覺就是要找代罪羔羊;後來,吳母到成功嶺,兒子寫自白書向副連長道歉,軍方則以違反規定為由,禁足7天、罰勞務,但沒有想到4月卻通知兒子跟她,被移送憲兵隊調查。

吳母甚至說,自己寄給兒子6封信,卻只收到2封,而兒子寫給自己的2封信中,內容都提到不想要活了,擔心他會想不開,向國防部、兵役局陳情,但都求助無門。

對此,成功嶺政戰主任張志威則表示,吳役男不曾反應遭到霸凌,是第一次聽見這樣的說法;至於當天狀況,初步的調查指出,吳男單手拿著步槍,槍口朝向天空,副連長要他放下,並且把槍交出來,但充耳不聞,沒有人知道他下一步動作,旁邊的人就開始緊張了,才有三名同袍上前制止,但吳男揮拳打傷人,「吳役男精神狀況正常,為何會出現如此舉動,並步清楚」。

張志威表示,部隊管理常規化、透明化,對於違反規定的現役軍人,一律採取「刑懲並行」。意思是,只要有涉犯法律,一定會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不可能如吳母聲稱,只要禁足,不會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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