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r.錯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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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趴在這裡,看著不同的腳進進出出,對於這樣沒意義的事情,久了也看出一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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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男生,穿著一雙破爛便宜的皮鞋,但是當他們把衣服褲子掉到地上,卻都是名牌,這種穿著名牌衣褲卻忽略鞋子的人,做事多半虎頭蛇尾,又愛打腫臉充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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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女孩,一進門就可以聞到身上的香水,但腳跟龜裂、死皮一堆,甚至還看過腳踝有層垢,不難猜出光鮮亮麗的外表,藏有亂七八糟的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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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50幾雙的的腳,聽了50幾次的叫床聲,一開始挺新鮮的,但現自開始覺得無聊,不知道還要趴在這裡多久?看多少雙的腳?才會有人發現,我死在這間旅館的床底下。
《我看了51雙腳》
ET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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