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翻車/士檢揭秘4點釐清 康姓司機曾連上班24天

▲士林地檢署今天召開記者會。(圖/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蝶戀花賞櫻團遊覽車2月13日在國五發生翻車意外,釀33死11傷,士林地檢署今天(10日)下午3時30分召開記者會,釐清4點調查結果。經檢方調查發現,遊覽車康姓司機自2016年8月起至今年1月期間,平均出勤天數均在12天以上,甚至最高連續出勤天數高達24天,但其他司機證稱,除例假日請假較難外,平日請假並未遭刁難。

檢方表示,經傳喚旅行社其他司機,證稱除例假日請假較難外,平日請假並未遭刁難,且根據死者康姓司機手機內資料,他曾於1月14日臨時請假應允,並有人證等證據證明,當天他出現在新北市三重河堤旁,同時對照班表資料,顯示康姓司機於14日至15日確實沒有排班,因此就此部分,查無死者請假有遭刁難之情事。

另外,檢方查出,根據蝶戀花旅行社規定,蝶戀花旅行社司機日薪為1800元,複雜路線另加500元,每月出車達25天(含驗車日)以上,另有有8000至13000元不等之獎金發放,若國定假日請假者將不予發放,而康姓司機自2016年8月至今年1月,平均出勤天數最少都在12天以上,甚至最高連續出勤天數高達2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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