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金色水岸自行車道,風景美麗。(圖/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劉亭/採訪報導
求職陷阱多!一位網友表示,2月中於淡水應徵新工作,面試過程很愉快,也談妥薪資,講好報到日期,之後收到了公司E-mail寄來的正式錄取通知書,沒想到他辭掉原先工作、在附近簽約租房後,對方竟然來電通知「取消錄取」,讓他覺得被耍了,上網詢問應該如何處理。
網友於「Mobile 01」發文,前往淡水應徵「品保工程師」,當下經理應徵完順便參觀廠區,之後再跟副總面試,薪資也算滿意,當下對方詢問報到日期,便告知需要1個月找房子,副總則要求「最晚3月6日報到」,當下就被口頭錄取,2日後也收到公司電郵發出的正式錄取通知。
收到通知書後,網友隨即將原本兼職的快遞工作辭掉,並且跟原本永和的房東解約,27日在淡水找到新房子,簽好1年約,付了2個月押金,準備3月開始新工作時,1日卻突然接到公司人事電話通知,要取消錄取,「聽上頭的命令,說已有另一個更合適的人選」。
「你現在跟我說不錄取那之前的錄取通知是發假的嗎」,就算網友抗議,公司此舉已造成嚴重損失,並且將走法律途徑,但人事也無能為力,只說「感到很抱歉,但是沒有辦法」,隨即掛斷電話,讓原PO覺得被耍了,打字還氣到發抖,希望可以討論公道,詢問「我要如何保護我的權益呢」?
《ETtoday東森新聞雲》記者實際詢問新北市勞工局,秘書室表示,勞雇關係要從到職日才起算,在這個案件中,由於求職者尚未到職,可以先至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依照出示的具體事證,與該公司協調民事損害賠償。
看完文章之後,許多網友留言表示,「如果樓主所說屬實,建議你公布此公司,如你是從人力銀行應徵的那就在人力銀行裡一同投訴列黑名單」、「這感覺有點扯....」、「建議先電話聯絡公司人事,告知要向勞動局申訴與勞資爭議調解仲裁,並轉達給副總或經理,看公司的態度如何回應處理,可求償原工作損失」。
▲求職示意圖。(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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