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覺棍子防身..年輕酗酒家暴砍妻 法官判3子女免養貧病父

▲法官判決3子免養家暴父,圖為屏東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70多歲的劉姓男子,晚年貧病交加由縣府安置,但要3名子女負擔費用,3名子女拒絕,縣府因此提告,不過屏東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他42年前和前妻結婚生子,卻酗酒又毆打妻小,甚至將人砍成重傷,一家人飽受驚嚇,他沒盡到做父親責任,3子承受極大恐懼,因此判決免除扶養義務,還可以上訴。

劉姓男子42年前和前妻結婚,並生有3名子女,不過他非但沒有穩定工作,還常常跟對方要錢,酗酒之後更是暴力相向,還曾拿刀砍弟弟、一家睡覺時都得拿棍子防身,前妻每天努力工作,3名孩子也都很懂事,半工半讀減輕家裡負擔,但他卻懷疑前妻有別的男人,把人砍成重傷,最後前妻訴請離婚成功,帶孩子遠理他。

不過劉姓男子離婚後一人生活,到了晚年貧病交加,被縣府強制安置,縣府要求3名子女要負擔費用,對方不肯因此提告,法官審理後認為,3名子女從小生活在父親暴力陰影,長期飽受煎熬,他也沒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加上劉男在審理期間,並沒有出庭或提出書面表達意見,因此判決免除扶養義務,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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