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封屍案」主嫌逃死全靠鐵蛋… 最高院維持無期定讞

▲死者不但口鼻全被封死,還慘遭水泥鐵桶封屍。(圖/東森新聞,下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3年前犯下「水泥封屍案」的主嫌陳祐豎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死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認為,陳在監期間曾以哈姆立克法救了同房的受刑人,人性還未完全泯滅,所以更一審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5日維持更一審見解,全案駁回上訴定讞。

民國102年3月間,陳祐豎不滿死者陳文軒疑似「黑吃黑」,因此找來多名友人一同假扮刑警,將他上銬帶走。一行人狠狠凌虐死者後,將他以倒栽蔥的方式塞入汽油桶,水泥封屍,棄置於桃園觀音;事後,陳祐豎打電話向死者家屬勒贖1000萬元未遂,引發社會震驚。

▲死者陳文軒被懷疑黑吃黑,因此引發殺機。

死者遺體被發現時,口鼻遭銀白色膠布封死,手腳還被戴上手銬、腳鐐,遺體還因為從水泥中取出而肚破腸流;陳祐豎被捕後,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法官認為其惡行重大,犯案時已經完全喪失人性,有和社會永久隔離必要,因此判死刑,但被最高法院認為,全案爭點在於原判決採證有無違背證據法則等,因此撤銷判決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時認為,陳祐豎在民國100年7月案發前,見房客燒炭自殺,立即現場進行急救,還通報119將其送往恩主公醫院急救,救回房客一命,還有104年12月在監期間,陳祐豎遇同房受刑人吃鐵蛋時不慎噎到,立刻施以哈姆立克法急救,被台北看守所頒獎鼓勵;綜合上述種種,高院認為陳人性尚未完全泯滅,有教化可能,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如今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5日維持更一審見解,駁回上訴確定。

▼陳祐豎因為救了獄友一命,被改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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