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黑心油案一審僅160人獲賠 每人各拿6000至9000元

▲黑心油曾造成全台恐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喧騰一時的強冠黑心油風波,董座葉文祥2016年遭重判22年,一審後有237人不願意和解,台灣消保會提起團體訴訟求償2133元,高雄地院14日宣判,按照據消費者食用物品的3個等級,判決強冠公司,要賠償其中160人每人6000至9000元不等賠償,共計133萬1400元。

▼郭烈成判12年。

強冠企業4年前以回收餿水油製成香豬油,郭烈成使用餿水油、動物屍油等,賣給強冠製成「全統香豬油」, 葉文祥2016年遭判22年,其中5年可以易科罰金,強冠公司則再處1億2000萬元,並且沒收犯罪所得8150萬4275元 ,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則被判12年,全案還可以再上訴,一審後有237人不願意和解,台灣消保會受理團體訴訟,求償2133元。

高雄地院14日宣判,237人剔除素食者和無法提出證明者,共有160人,法官按照消費者食用的物品,共分成3個等級,15人獲賠償6000元,食用了奇美熟水餃,只有水餃皮用到食用油,成分微量,106人獲賠8400元,食用了紅蔥頭肉,有39人吃了豬油含量最高的香蔥麵包,因此獲賠9000元。

▼葉文祥遭判22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