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女星告性侵地檢判不起訴 馬幼興忍7個月:還我清白

2017年01月16日 20:53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藝人馬幼興拍本土劇走紅,2016年7月遭《甘味人生》演員唐小姐提告性侵,震驚演藝圈。而彰化地檢署16日宣判此案不起訴,他貼出彰檢來函,高喊「司法終於還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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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幼興陷入性侵疑雲7個月,彰化地檢署判不起訴。(圖/記者季相儒攝)

馬幼興捲入性侵疑雲7個多月,得知判決結果後,第一時間先告訴媽媽和家人,發文對相關人士表達謝意,深深感覺「人在做天在看,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尤其年關將近,他特別感激律師和彰化地檢的檢察官詳細偵查,自己得以和家人過個清靜的春節,同時也提到:「雖司法已還我清白,但所造成的傷害卻是一輩子都無法彌補回來的痛!」

▲馬幼興公布台北地檢署來函。(圖/翻攝自馬幼興臉書)

此外,馬幼興於2016年也到法院,按鈴控告唐小姐誣告和加重誹謗罪,目前判決結果尚未出爐。而他當時曾發5點聲明反駁性侵指控,要求女方到廟裡發誓,甚至強調「有說謊絕對消失台灣演藝圈。」

▲馬幼興也到法院控T女誣告。(圖/記者季相儒攝)

【馬幼興臉書全文】

沈悶了七個多月終於還我清白,第一時間告知了母親及家人、孩子還有孩子們的媽媽,要特別感謝我的律師(林孟毅、鄭伊純)兩位律師及事務所的工作同仁,也很感激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及書記官的詳細偵查讓我能與家人過個清靜的春節,要感謝的人真的非常非常多,我都放在內心深處了!
雖司法已還我清白,但所造成的傷害卻是一輩子都無法彌補回來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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