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算命師」出庭證明未成年!廣東「17歲」性侵犯判1年

▲許多人為替新生兒找算命師。(示意圖,非當事人/東方IC。)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恩平市羅姓男子因性侵未遂被起訴,但才剛過完18歲生日的他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其實未成年,並找來多年前接生自己的接生婆和取名字的算命師,證明自己的生日比身分證還要晚。未成年身分加上被害人的原諒,讓羅男最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

羅男2016年2月13日將一名在夜店認識的女孩載到偏僻的曬穀場性侵,但在女孩的奮力反抗未遂。上法院以後,羅男聲稱自己的出生日期並非身分證上記載的1998年2月3日,並拿出一張寫著農曆2月2日出生的「定時紙」,還請來當年書寫「定時紙」的算命師,及接生的接生婆來證明自己其實未成年。

法院表示,依照農村過去的入戶登記習慣,接生婆及算命師的言論足以證明羅男的真實出生日期的確是在農曆2月2日(西曆1998年2月28日);因此做案時年齡是17歲,屬於未成年人,「犯罪人事後非常後悔,且積極賠償,並已取得被害人諒解,判決有期徒刑1年.不可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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