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未成年賣淫」合法?議員:老方法會害他又下海!

▲加州「第1322號州法」被人批評是鼓勵青少年賣淫。(圖/達志/示意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加州去年9月通過一個新法案,讓性交易中被剝削的未成年人不會直接被送上法庭接受審判,而是改以保護管束的方式來安置。但法案卻被人批評是讓未成年人合法賣淫,提案參議員米契爾(Holly Mitchell)為此回應,「性交易依舊不合法,法案是要保護未成年人,不讓他們因起訴而再次被皮條客逼迫賣淫。」

共和黨議員艾倫(Travis Allen)在《華盛頓觀察家報》投書指出,今年新上路的加州「第1322號州法」讓未成年人賣淫不用被處罰,等於是在鼓勵青少年出賣肉體,「加州的少男少女很快就可以用性服務來賺取金錢,還不用擔心被抓或被起訴。」

第1322號州法的提案人米契爾參議員獲悉此事以後馬上跳出來反駁,他表示,法案的宗旨是要保護性交易中被剝削的未成年人,把原來以逮捕和起訴為主的做法改成保護管束,但皮條客、老鴇以及嫖客要面對的則和過去相同,「未成年人性交易仍然不合法,法案是要好好安置他們,避免他們在處罰和起訴的情況下,又被迫賣淫。」

▼米契爾解釋法案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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