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億」換8千!捐精公定價 官方同意書免「起爭議」

▲國健署明訂捐精卵營養金上限。(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19日公布「精卵捐贈同意書」,整合各家範例,明訂捐精營養費8千、捐卵9.9萬。依現行法令規定,男性限制20到50歲、女性20到40歲,根據國健署資料,2011到2015年間,總共有3681件,捐精佔891件,捐卵達2737件。

根據《人工生殖法》規定,捐精、捐卵須無償捐贈,但可以補貼「營養費」。國健署公布的同意書提出,考量捐贈人需接受檢查措施、營養品、工時損失和交通費用,另外,捐精者若是到門診超過3次,給付上限從5000元提高到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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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書列出11項相關條文,值得一提的是,《人工生殖法》第19條規定,捐贈生殖細胞後,不能用任何理由要求返還。針對男女捐贈比例懸殊,國健署簡任技正施靜儀指出,因為晚婚、不孕的女性增加,導致需求大增

針對民間診所常要求外表、學歷等「優生學」標準,施靜儀強調,只要未曾捐贈過、符合年齡、通過疾病評估就過關,但只要捐出的生殖細胞活產過一次,或正在冷凍儲存未超過10年,都不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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