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三寶肇逃竟辯「吃燒餅」 瞎扯:餅都沒掉怎撞人?

▲高雄一名無照的女性駕駛後肇逃,事後竟又翻供指,當時在吃燒餅,餅都沒掉怎可能有撞人。(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謝姓女子於99年因酒駕被註銷駕照,之後未再考領。沒想到,她竟無照駕駛,於去年5月間擦撞另一名陳姓女子車輛後逃逸,導致對方受傷,被拍下車牌後向警方舉發。謝女到案後坦承犯行,不料法院審理時又辯稱,當時在「吃燒餅」,餅都沒掉,怎麼會是撞車;但還是被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判1年2月與3月,後者得易科罰金。

高雄地院判決指出,謝女原領有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惟因酒後駕車案件於民國99年8月28日遭公路監理機關逕行註銷,迄未再考領合格之駕駛執照,但她竟然無照駕駛,於104年5月1日上午9時許,沿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由北往南方向沿中間快車道行駛,違規往華榮路方向左轉,擦撞陳女所駕駛之自小客車,導致對方多處受傷

肇事後,謝女不但未下車察看,反而加速逃逸,但還是遭拍下車牌號碼後報警到案後,她向警方坦承,確有無照駕駛、違規左轉,肇事逃逸之情事,因當時趕著去工作,而且很害怕,才沒留在現場關心原告。沒想到法院審理時,她竟然大翻供,指根本不知道有撞到人,只是車輪壓到石頭,才晃了一下,且自己當時正在「吃燒餅」,餅都沒有掉,怎麼可能有肇事。

法官認為,被告無照駕駛又違規在先,造成告訴人受有傷勢,且於肇事後,又未予以救護反逕自加速逃逸,罔顧他人身體安全,事後又翻供否認,犯後態度不良,依肇事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過失傷害罪判她有期徒刑3月,後者得以9萬元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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