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妮妮作弊被記1大2小過!台藝大貼聲明公布懲處結果

2016年07月7日 18:19


▲歐陽妮妮。(圖/翻攝自網路)

記者華少甫/台北報導

藝人歐陽妮妮外型甜美,是傅娟和歐陽龍的大女兒,同時也是台藝大學生的她,日前卻在期末考時找槍手代考,引發一陣軒然大波,回台後也為錯誤示範向大眾道歉。對於歐陽妮妮作弊的懲處方式,台藝大態度反覆,最後決定不公開懲處內容,但據了解,她應是被記1支大過2支小過。

台藝大原預定本周將公開懲處,不過,校方30日卻改變說法,表示懲處結果只有當事人和相關委員會知道;《ETtoday娛樂星光雲》記者7日致電台藝大戲劇學系院長,台藝大校方人士回應,獎懲結果因為涉及個資,所以改成不公布給大眾知道,也透露獎懲委員會在上週五已經召開,結果傳達給歐陽妮妮後,不會再多做回應。

不過,儘管校方不願公布,但歐陽妮妮的懲處,其實早在同學之間傳開,有同學爆料指歐陽妮妮應是被記2支大過,但仍不到退學地步,而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台藝大校園內貼有該校公布欄,發現歐陽妮妮被記1大過2小過,但姓名處只留下「歐」一個字,其他全部隱匿;對於這件事,歐陽妮妮的經紀人電話關機,爸爸歐陽龍、媽媽傅娟都未接電話。

以下為台藝大校方聲明:

有關近日社會大眾對本校表演藝術學院戲劇學系歐陽同學考試是否違反校內考試相關法規乙事表達關切,本校特此聲明回應。

本校為國家高等教育機構,本於權責依大學法第32條訂有學則及獎懲規定,以確保學生學習效果,建立學生行為規範。有關歐陽同學考試案件雖僅屬個案,本校處理本案仍應依據本校學則及獎懲辦法並遵從行政中立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公務道德原則之行政程序。

歐陽同學既身為本校學生,本應恪遵學生本份及相關規定戮力學習,以開發自我潛能及提升其自身能力,實現其藝術領域之理想。本校已就歐陽同學個案行為依法辦理獎懲作業,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議,就其違反考試之規則,及其情節輕重辦理,完成行政流程並公告在案。該生之懲處結果業經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通過,將另以書面通知當事學生本人及家長或監護人。本校秉持前揭行政中立、個人資料保護維護該生權益及隱私之公務道德原則,尚無對外公告說明內容之義務;更為維護本校教學品質及學生受教權益,此後亦不再就本案對外回應。

另鑒於各方人士對本校之關切,重申本校既為國內歷史最悠久之藝術高等學府及藝術教育重鎮,多年來,始終注重教學品質及肩挑著承先啟後的歷史任務,作育無數頭角崢嶸之優秀人才,傑出校友除在藝術文化中卓有貢獻外,在國際藝壇上亦屢為受矚目焦點。本校作為公立學術機關,本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國家藝文水平,鼓勵學生回饋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更期勉莘莘學子秉持校訓之「真、善、美」,莫忘步入藝術學習殿堂時之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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