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颱風天下班被違建磚頭砸死 法院判屋主須賠110萬

▲蘇力颱風侵台期間吹垮淡水違建,路過警察被磚頭砸死。資料照。(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強烈颱風蘇力於2013年7月侵襲台灣,期間挾帶的強風將新北市淡水區一棟民宅3樓的違建磚牆吹落,碰巧砸重路過的陳姓員警,導致他顱內出血死亡,邱姓屋主先前已被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3個月徒刑。士林地檢署另代家屬向屋主求償,台北地院認為邱確有過失,判他須賠償員警家屬110萬元。

判決書中指,服務於新北市警察局淡水分局中正路派出所的陳姓員警,於2013年7月13日凌晨2時值勤完準備回家,經過邱姓屋主家門口時,該房屋磚牆承受不住颱風吹襲倒塌,掉落的磚塊正好砸重陳姓員警頭部,經民眾報警送醫後,於當天凌晨3時許傷重不治。

檢方調查後發現,該棟建築為一處3層樓建物,2009年時邱姓屋主曾將他轉手賣給一名林姓男子,林姓男子在房屋頂樓加蓋違建物,但事後林男遲遲未付款,因此邱姓屋主又將房屋收回,但沒有將屋頂的違建物和建材清除,才會釀成這起意外。

本案刑事部分先前已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完畢,法官認為,林男在房屋頂樓增蓋磚造違建,邱姓屋主屬於房屋保管人,有負保護監督管理之作為義務,但卻放任磚牆建物在該處長達5年,最後因為颱風來襲而倒塌砸中被害人,判處他3個月有期徒刑。

另外,士林地檢署代員警家屬向邱姓屋主提出民事賠償訴訟,檢方主張,邱姓屋主為房屋所有人,對頂樓部分有管理使用權,本負有清除、維護系爭房屋頂樓所留系爭殘餘違建之注意義務,避免可預見磚頭、建材掉落致人死傷情事之發生。雖然邱開庭時主張違建物是林姓男子所建,和他無關,但法官審理後認為邱姓屋主未善盡管理義務,確有過失,判他須賠償11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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