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保命卻要被告? 警察花14天自製微電影向葉驥致敬

▲員警阿翔與持有毒品的男子。(圖/翻攝自嘉義縣警察局粉絲專頁)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縣警察局花了14天左右,自製了一部片名為《抉擇》的「微電影」,對2014年發生的「葉驥案」致敬。影片中的員警為了保護同仁生命而開槍,但事後卻需面臨被告的命運。該片透過凸顯比例原則的迷思與司法支持的不足,希望警察依法用槍能擁有應有的保障,並獲得人民支持。

《抉擇》中的人物,由嘉義縣警局的土雞、正宜、友仁、侑晉與筱文飾演,警方一共耗費了14天左右來構思、拍攝。影片中,2名員警在值勤時,攔檢一輛紅燈右轉的汽車,之後更發現車上2名男子疑似持有毒品。爭執的過程中,疑犯打算倒車輾斃其中一名警察逃逸,員警阿翔在情急之下,持槍朝駕駛腿部開槍。雖然最後成功挽救同仁的性命並逮捕嫌犯,不過,受傷的阿翔卻也面臨被告的命運。

訓練科總教官黃騰廣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時表示,警察在用槍時會面臨極大的「抉擇」,因為很多時候,雖然是「依法用槍」,但法官對比例原則的認知差異及對現場急迫情境的不同解讀,經常使同仁必須面臨司法纏訟的命運,進而使警察同仁需依法用槍保護人民時卻躊躇不決;如同影片中,員警為了保護同仁生命而開槍,但事後卻需面臨被告的命運,遇到危險的當下還得苦苦掙扎是否應該開槍。

不少網友對《抉擇》有相當好的評價,有網友表示,「看完這部影片後,感觸很深,看了很多新聞,許多警察常常因怕被民眾反告,於是而不敢開槍,而讓自己的生命遭受威脅,所以我們應該成立有利警察權益的委員會,來保障警察的安全。」

警政署為使警察同仁能安心執法保護民眾生命安全,不但成立「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做為警察同仁的執法後盾以外,還舉辦了「自製街頭執法教育訓練影片評選活動」,鼓勵警察拍攝街頭執法影片,探討執法方法與分際。

「葉驥案」是2014年發生的一起極具爭議的案件,桃園市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的警員葉驥在攔檢竊盜通緝犯時,因為對方打算倒車逃逸,他對空鳴槍後,朝嫌犯腿部開了3槍,造成對方腿部中彈,並於逃逸過程中傷重死亡,葉驥因此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這樣的判決結果讓許多警察對司法感到失望,並對用槍時機產生疑惑。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刪除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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