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素珠犯眾怒 內政部:台灣民政府未向政府備案

2016年06月13日 09:54

▲台灣民政府板橋辦事處遭抗議。(圖/記者陶本和攝)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自稱「公民記者」的女子洪素珠辱罵老榮民,所屬團體「台灣民政府」成為箭靶,昨數百人包圍台灣民政府板橋辦事處撒冥紙抗議。內政部長葉俊榮13日在立法院受訪指出,台灣民政府並沒有依據《人民團體法》備案,即使憲法保障集會結社自由,但行為不能違反既有法律。

葉俊榮認為,洪素珠個人的言論自由雖受保障,但強烈譴責洪傷害族群和諧、激化社會裂痕,「我看了都很不捨」。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要求檢視《人團法》,葉俊榮回應,現行人民團體越來越活絡,這次的民政府事件給了很多提醒,將把《人團法》列為重點法案,將人民團體都納入機制內。

「台灣民政府」主張台灣屬於美國,自行販售新台幣1000元的身分證及自製紅色車牌。葉俊榮指出,這需要權責單位具體認定,懸掛自製車牌已違反交通法規,已經有取締記錄,而民政府身分證並沒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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