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芋頭北竄! 知名港式飲茶「京星」也中標


▲知名港式飲茶京星使用過期芋頭製作芋頭西米露。(資料照/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衛生局昨天查獲黑心芋頭竄改有效日期再賣!北市衛生局經比對,今公布3家有使用黑心芋頭之業者的下游名單,意外發現知名港式飲茶「京星」(敦化南路Part1分店)也曾使用過期芋頭,180台斤用來製作芋頭西米露,目前已完成退貨15台斤

北市衛生局指出,高雄檢調昨查獲「瑪尚緣國際有限公司」、「尚美窗帘有限公司」販售之「大武檳榔心芋頭塊」、「荔香芋角」、「油炸芋頭」等3項產品竄改有效日期。分別流向北市的「瀚朝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吉客食品有限公司」、「宗益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中盤商,今日清晨派員稽查,現場已無違規產品。

▼高雄檢調昨查獲黑心廠商將過期芋頭改標再賣。(資料照/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表示,「瀚朝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出貨的「荔香芋角」售予金車公司及4家外縣市火鍋店,已通知轄管衛生局後續追查。而「吉客食品有限公司」及「宗益食品有限公司」為相關企業,其出貨「大武檳榔心芋頭塊」予京星港式飲茶(敦化南路Part1分店)180台斤,以製作芋頭西米露,已完成退貨15台斤。

依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食品業者於獲得國內外衛生主管機關或製造廠商之食品不安全訊息,應於24小時內主動通報衛生局,48小時完成下架,違者依同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派員至現場清查。(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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