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對台「六項保證」首度成書 陸外交部:干涉中國內政

2016年05月18日 19:44

▲針對美國眾議院通過對台「六項保證」,大陸外交部18日指出,此舉是「干涉中國內政」。(圖/翻攝自大陸外交部)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美國眾議院日前通過無異議通過有關支持台灣的「共同決議案」,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於18日表示「台灣事務純屬中國內政」,此舉不但違反了「一個中國」政策,而且還是「干涉中國內政」,美方應撤銷這項決議,消除其負面影響。

美國聯邦眾議院當地時間16日無異議通過有關支持台灣的「共同決議案」(Concurrent Resolution),內容提到「台灣關係法」與對台「六項保證」是美台關係的重要基石,值得注意的是,這是美方首度將「六項保證」訴諸文字。這項共同決議案不具法律約束力,無須美國總統簽名生效,代表的是國會對某件事物的態度與立場。

▲六項保證首度訴諸書面文字,在520後對於蔡英文的新政府來說,代表美國仍支持台灣的立場。(圖/記者楊佳穎攝)

對此,洪磊於18日在大陸外交部舉行的例行記者會表示,美國單方面制定的「台灣關係法」與各項保證違反了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精神與「一個中國」政策,是「干涉中國內政」,所以「我們反對美國眾議院通過有關的決議,並要求美方切實恪守『一個中國』政策、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反對台獨的承諾,立即撤銷上述決議,並消除這一決議帶來的負面影響。」

據了解,美國對台「六項保證」是中美雙方1982年8月17日發表「八一七公報」前,由時任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長李潔明(James Lilley)向前總統蔣經國口頭提出的美方說明。

「六項保證」分別是美國不會設定停止對台軍售的日期、不會修改「台灣關係法」相關規定、不會在決定對台軍售前和中國大陸諮商、不會在台灣與中國大陸之間擔任調人;此外,關於台灣主權,美國不會改變自身立場,這是個須由「中國人自己解決」的問題,且不會迫使兩岸談判,並不會正式承認中國大陸對台灣的主權

▼美國對台灣的「六項保證」。(圖/東森新聞)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