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人報復婊子SG沒觸法? 呂秋遠發文挺...底下戰爆了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大律師打臉!今天有個「癡情高中生被SG騙,網友權志龍神招打臉婊子」的新聞引發熱議,網友瘋狂討論,還引來律師呂秋遠在臉書發文。呂秋遠表示,權志龍在處理此事有兩個盲點,一是不該罵SG「婊子」,二是「權志龍」的手法已涉及詐欺,好孩子千萬不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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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示意圖,與本篇文章無關。(圖/達志示意圖)

呂秋遠在文中表示,首先你要送禮物給對方,就必須承擔已讀不回的風險;以法律層面解釋,「贈與可以附條件,例如贈與女生手機的同時,要求對方要寫一張卡片回報(雖然這也很沒意義),但是贈與一支手機,就要求對方已讀要回,否則就是婊子,這種嗜好我還第一次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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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強調,如果是男生是自己要送,就必須自行承擔風險,「憑什麼要用自我感覺良好的方式,去要求人家在感情上回饋」、「如果沒有事先說好,只是內心期望,那叫做一相情願而已!」

文末,呂秋遠也以法律人的觀點指出,「從法律上來說,手機已經透過贈與與交付,成立契約且移轉所有權,手機就是這位女生的。是這位先生卻用不實的謊言與手段,把對方的手機拿回來,已經涉嫌詐欺,這位女生是可以提出告訴的。

看完呂秋遠的文章,許多網友紛紛回應。有人笑說「打臉打很兇」、「所以說,此舉兒少不宜」、「呂律師好有正義感」、「不應該直接罵人家是婊子」;也有網友開玩笑說:「送禮物的同時,本來就要考量自己的能力吧?女生因為一支手機就巴著不放,才叫婊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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