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電視無「法」管 產官學齊聚世新全面探討

▲世新大學舉辦網路電視管理研討會。(圖/世新大學提供)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近年來,隨著網路科技發達在全球造成炫風的「OTT影音串流服務」,如大陸的愛奇藝、樂視網,美國的Netflix,紛紛在最近引進台灣,消費者趨之若鶩,傳統媒體如無線電視台及有線電視台,遭逢這種目前尚無法規管理的跨國網路影音直播服務,面臨空前的競爭壓力。

針對OTT(Over the Top)技術的發展趨勢、法律規範以及改革方向,世新大學法學院28日舉辦研討會,邀集學術及實務界相關人士共同討論。主辦單位世新大學校長吳永乾指出,OTT電視在現行法中「無法可管」,個人資訊安全甚至是國家安全的維護,都有許多待改善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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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是指藉由網路向用戶提供服務、享受各種影視音服務,在OTT的時代,任何聯網的設備,從手機、平板、電腦、甚至汽車上的導航系統都可以讓用戶毫無障礙的接近利用各種影視音服務。然而,享受這項便利與豐富內容的同時,OTT潮流也衍生許多問題,涉及傳統傳播媒體的類型與分界必須重新定義。

▼ 產官學全面探討網路電視管理辦法。(圖/世新大學提供)

此外,OTT更涉及各種法律問題,從用戶與各方業者間複雜民事法律關係、是否動用刑事懲罰制裁非法的OTT網站、著作權侵害的防範與救濟、行政管制的組織與程序、管制的強度等等。

對此,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表示,行政院正在催生《數位匯流五法》,她也認為,OTT相關法案須儘快產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局長張崇仁則關切著作權的保障、境外著作權侵權的管制等議題。

然而,日前立法院就有多位委員向主管單位NCC、文化部提出質詢「OTT 影音串流服務」的話題,面對這樣一個正「夯」的議題,吳永乾說明,世新大學是傳播學術起家的學校,去年10月也曾就OTT議題舉辦研討會,他表示,希望能透過研討會的舉辦,讓社會各界更多人來關注這個議題,進而成為業者在經營事業、擘劃策略時,以及國家訂定法制、選擇管制措施的參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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