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韜遭控「借錢不還」! 法院判敗訴賠償SM公司

▲黃子韜被SM娛樂控告借錢未還,遭青島法院判決敗訴,必須歸還借款和利息。(圖/取自EXO-M臉書)

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大陸藝人黃子韜(Tao)曾是韓團EXO一員,2015年4月自行提出解約退團,目前雖順利回國發展個人事業,但跟韓方經紀公司「SM娛樂」之間的合約官司仍未解決。其中,他被控曾向公司借了1筆墊付款,到了償還期限卻遲遲不理會,在近日被青島法院判決敗訴,必須將款項和利息全數歸還韓方。

SM娛樂5日發表的聲明中指出,黃子韜在2015年4月自行脫離公司和EXO之後,曾經向SM申請了1筆墊付款,然而他明明知道公司銀行帳戶,卻直到指定期限過後仍未歸還,同時還向南韓法院提出「專屬協議效力不存在」等訴訟。對此,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決,認為黃子韜確實違反償還義務,必須歸還借用的墊付款和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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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韜退出EXO後回到大陸發展。(圖/取自黃子韜微博)

此外,SM娛樂也藉此聲明警告「事必歸正」,對於EXO陸籍團員吳亦凡、鹿晗、黃子韜紛紛自行提出解約,表達了強烈的不滿,「SM公司將不以本判決為限,對任何侵犯SM公司及EXO合法權益的所有行為採取法律措施,以為代表善意受害人的相關事宜,以及防止因其違法或違約行為毀損中韓兩國文化交流而進一步付出努力。」

【SM娛樂聲明全文】

S.M.ENTERTAINMENT Co., Ltd.(以下簡稱“SM公司”)就旗下EXO成員吳亦凡、鹿晗、黃子韜違反專屬協議在中國境內開展違法演藝活動,在中國境內提起了訴訟,此等訴訟正在進行中。其中,SM公司於2015年10月13日以黃子韜為被告提起的“請求償還墊付款訴訟”已被中國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令違反償還義務的黃子韜向SM公司償還SM公司已支付的墊付款及逾期利息。

2015年4月份,黃子韜擅自脫離SM公司及EXO團體後,向SM公司申請墊付款。SM公司為誠實、盡力履行作為其專屬經紀公司的角色,向黃子韜支付了墊付款。然而,黃子韜在明確知曉我公司銀行賬戶的情況下,並未在指定期限內償還墊付款,反而做出了向韓國法院就申請專屬協議效力不存在確認之訴等違反常識的行為。

中國管轄法院作出的本案判決結果系對於黃子韜違法或違約行為的“事必歸正”的結果。黃子韜作為公眾人物本應展現更高的道德示範作用,然而其卻在中國境內與其他公司擅自開展非法演藝活動,明確有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自律公約》所提倡的契約精神和誠實信用原則,從而表明其無視作為社會公民所應保有的道德底線。

SM公司將不以本判決為限對任何侵犯SM公司及EXO合法權益的所有行為采取法律措施,以為代表善意受害人的相關事宜以及防止因其違法或違約行為毀損中韓兩國文化交流而進一步付出努力。

S.M.ENTERTAINMENT Co., Ltd.

2016年 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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