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福祥被判1無期1死刑 法庭上點點頭似早有心理準備

▲陳福祥被判1個無期徒刑、1個死刑,民事賠償3870萬元。(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西門町雙屍命案,主嫌陳福祥被判1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外持有槍械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部分,判處6年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詐欺取財判1年;持有毒品、大麻等判處拘役20天,附帶民事賠償因陳福祥全部認諾,因此一共得賠3870萬元。似乎早預料自己難逃死刑,陳福祥在法庭上,表情漠然但微微對法官點了點頭,對結果似乎早有心理準備。

合議庭認為,雖然陳福祥在看守所內天天抄寫佛經,法庭上也都認罪,還在宣判前陸續託友人匯款50萬元給死者家屬,但依然和家屬所受到的傷害不成比例,決定判死。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判決結果出現1個無期徒刑,因為合議庭認為,陳福祥先支開蔡鎧陽去買飲料,剩下他和蔡宗育在停車場內;陳質問蔡是否涉及另一樁毒品糾紛,卻發現蔡疑似要從口袋掏槍,才會先下手為強;依據這樣的動機,法官決定判以無期徒刑。

▲陳福祥堅稱死者蔡宗育掏槍要威脅他,才會先下手為強殺人。(圖/記者楊佩琪攝)

至於死刑部分,合議庭認為陳福祥大可在殺了一人後逃跑就好,卻在遇上返回停車場的蔡鎧陽時,刻意殺人滅口,還從背後偷襲開槍,待蔡鎧陽倒地後,再補上幾槍,手段冷酷、視人命如草芥。

只是到底,死者蔡宗育有沒有要掏槍威脅陳福祥?陳福祥堅稱蔡的確有帶槍,還在蔡的隨身包包裡發現非制式子彈。但其實到目前為止,檢警並未在現場或其他地方找到槍枝,也無法判定子彈是誰的,陳福祥的說法不被合議庭採信。

▲法官認為,陳福祥雖然帶有防衛意識殺了一人,對另一人卻刻意滅口,手段冷酷。(圖/記者楊佩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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