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妹要求「走後門」 法男不遵守她怒告性侵

▲台女要求肛交,但法男卻正常性交,引發台女不滿憤而提告性侵。(圖/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法國一名來台工作的40多歲攝影師,因為工作關係結識一名20多歲的年輕正妹,雙方並未正式交往,但仍發生多次性關係。日前兩人在嘿咻前,雙方說好只能「走後庭」(肛交),但男方卻數度偷偷採取「正常性交」,反而引發女方不悅,她一怒提告對方性侵。但檢方認為雙方是合意性交,將法男不起訴。

根據檢警調查,這名法籍男子在多年前來台時,愛上了台灣的風土民情,因而在台北成立攝影工作室,並開始接受全球客人的訂單,到處環遊各國拍攝作品。去年因為工作關係結識了這名正妹,雙方並未成為男女朋友,但仍發生了多次性關係。

今年初女方因為動了子宮肌瘤的手術,醫生交代她手術後半年內不得有性關係,2月中旬她得知法男剛工作返台,月底又要出國工作,特地到對方家中。2人頓時乾柴烈火,法男要求嘿咻,女方表示自己剛手術完不能發生性關係,最後仍拗不過法男請求,同意嘗試走後庭。

只是法男一時間無法「升旗」,但不想掃興的他,竟然偷偷地對女方「重要部位」進攻,直到興奮勃起後才改走後門。女方一度生氣離開法男家中,對方見狀隨即安撫,正妹抵擋不了法男魅力,又答應「再來一次」,但這次堅持要戴保險套。但法男在家中翻了半天,最後找到時尺寸不合,女方氣得掉頭離開,並且報警提告性侵。

警方傳喚法男到案,他坦承有和正妹嘿咻,但否認有違反對方意願,甚至還反控女方「佔有慾很強,認為白種人在台灣就是很吃香,質疑我一定有很多炮友,到處發生一夜情。」還強調自己對待感情態度很專一。檢方調查後女方若是真遭性侵,應在第一次關係時就離開,不會再回到對方家要進行第二次,因此認定罪證不足,予以法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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