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利國道尬GTR害到CEFIRO 「光學教父」判5個月

▲法拉利國道尬GTR,鴻海前總經理黃震智二審仍判刑5個月。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鴻海子公司前總經理黃震智離開鴻海後,集資成為法拉利跑車代理商,去年6月他駕駛法拉利,在國道上和日產GTR一路飆車追逐,黃從外側切進內車道,GTR駕駛張永銘急踩煞車,卻撞上另一輛轎車;高等法院認定黃、張2人追逐競速等行為已影響公眾安全,各判刑5個月、6個月,全案可上訴。

黃震智因為建立全球第二大的數位相機代工廠普立爾而聲名大噪,並贏得「光學教父」稱號,後來普立爾被鴻海收購,黃原本承諾要幫鴻海繼續管理數位相機製造,甚至被郭台銘欽點為鴻海接班12小組的人選之一,但沒幾年他就轉戰超跑代理商,現在是兩岸法拉利代理商董事;喜歡打高爾夫球的他,2008年以將近20億元買下桃園鴻禧高球場。

去年6月,黃開著價值千萬的1498萬元的法拉利458 Spider,在國道3號和張永銘駕駛的6百多萬元GTR跑車互尬,2人以高達166公里的時速在國道上一路狂飆,黃在30秒內9次切換車道,張在29秒內變換車道8次,最後導致一輛日產CEFIRO受到波及。

黃、張開庭時辯稱時速僅有140、120公里,沒有「尬車」,張男表示因為看「法拉利很漂亮」,所以「跟著車流加速」;一、二審法官都不採信2人說詞,高院判黃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判張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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