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經苗栗噪音達102.7分貝 環保署裁決賠里民838萬!

▲高鐵要賠城北里里民838萬。(圖/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新聞事件無關)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大眾運輸工具雖然方便,卻時常讓住在附近的民眾很傷腦筋,苗栗縣通霄鎮城北里里民對於高鐵在苗栗縣通霄鎮行車路段,沒有設置完整的隔音與防震設備,讓住戶長期受到高分貝噪音侵擾,尤其是列車一出隧道時的巨大聲響,更影響他們的身體健康、房屋更有損害,爭取一年後,環保署6月裁決,「高鐵須賠償838萬。這也是高鐵因為噪音問題判賠的首例。

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裁決書提到,「環保局在今年(2015)年5月18日噪音量測後發現,城北里最大噪音量曾達 102.7 分貝,明顯屬於人體無法忍受的噪音,居民的房子也因此有出現龜裂。」而且人體如果長期處在超過70分貝的環境,會使工作效率降低、記憶力變差、經常焦慮不安,產生心臟血管疾病,及造成失眠等症狀嚴重者,更需要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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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高鐵從2007年以來都沒有改善該路段的隔音與防震設備,環保署又在今年5月24日進行24小時的噪音測量,發現每小時均能音量(Leq,1h)介於 46.7至56.7 分貝之間,「小時最大平均音量(Lmax,mean,1h)」則介於 73.2至76.7 分貝之間,清楚看出噪音對對住戶們影響。

環保署最後裁決,「高鐵需賠償城北里里民54人,每人請求金額5千至1萬不等,求償時間為2007年2月至2014年8月,合計838萬元。」這也創下高鐵因噪音判賠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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