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澱粉致死證據難找 法官無奈輕判9業者

東森新聞記者黃琮群/台南報導

2年前(2013)爆發的毒澱粉順丁烯二酸事件,橫掃了大半的食品業者,黑輪、肉圓、粉圓、麵條之類的全都中獎,害得消費者不知道要吃什麼東西才安全,但是生產毒澱粉的相關人員,在一審宣判中,分別只有2年10個月到6個月不等的刑期。讓民眾覺得是輕判,但是法官也很無奈,因為到目前為止,沒有研究證明吃下毒澱粉會致死,也讓法官難以找到有力的證據重判不肖業者。

黑輪、粉圓、肉圓,Q彈的咬勁都是大家喜愛的小吃,但是2年前爆發的毒澱粉事件,卻讓消費者吃得膽戰心驚,連大廠出產的澱粉類產品也遭到波及,害得大家搶買豬腳和雞腳,希望吃了能排出毒素。但是經過2年的調查審理,一審判決卻只判處製造毒澱粉的主要業者徐東銘、劉明清等9人2年10個月到6個月不等刑期,民眾普遍覺得實在太輕。

一位受訪者說,「我覺得這樣子的判決,實在是太輕了,因為畢竟民以食為天,在這個問題發生這麼大的事情,國人的健康誰來把關?」

民以食為天,天天吃下肚的東西有問題,卻無法重判製造毒澱粉的黑心業者,法官也覺得很無奈,主要是順丁烯二酸雖然是工業用的化學原料,主要做為樹脂和殺蟲劑,但是法官要判重刑必須有證據,這原料加入食品會對人體造成死亡或殘障,但是偏偏國內外都沒有相關的研究,法官只能以客觀上危害人體健康來量刑。

台南地方法院發言人張郭貞秀表示,「被告在澱粉製程中,加入這樣一個食品,因為化學反應產生順丁烯二酸,只要超過容許標準,就可以使這些人食用的人腎臟等等器官受損,所以客觀上已經造成人體健康危險狀態。」

雖然除了刑事判決,還附帶十多萬到百萬的罰款,但是比起業者的獲利真的微不足道,也難怪讓民眾覺得太不公平了。

▼看報導影片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