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婚姻當兒戲?相識9天就結婚 沒過戶房產3天就離婚

▲高雄市一對男女相識9天就結婚,婚後3天就離婚。(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這樣子做是不是把婚姻當成兒戲了?高雄市一名女子和某男子認識僅9天就結婚,但女方婚後卻發現對方滿口謊言,沒錢、沒工作也沒將房產過戶給她,婚後3天就離婚,事後還告對方詐欺。但檢方認為女子並未損失任何財物,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這名高姓女子是在去年10月4日,透過友人介紹44歲的張姓男子。之後2人展開交往,張男自稱是壽山動物園的獸醫師,月薪有6萬元,名下有2棟房產,未來若是結婚,薪水會全數交給老婆管理,名下房子也會過戶給對方。高女聽後心動不已,和張男交往僅9天就登記結婚。

不料高女婚後卻發現,張男並非受醫師、也沒在壽山動物園工作、更沒將名下房產過戶給她;2人結婚僅3天,女方就搬家還離婚。事後高女自覺被騙,到警局提告詐欺。張男稱說自己在08年於桃園動物防疫所、11年在動物救援小組工作,且沒騙高女是自己壽山動物園的獸醫師;他坦承會過戶房產,但高女3天後就離家出走,且交往時外出吃飯都是自己付錢,並未花到女方的費用,哪來的詐欺?

檢方認為女方心智正常,和男方交往9天就登記結婚,必定是出於理性思考後的行為,儘管男方婚後未實現過戶房產的承諾,但不可因此認定就是詐術;且女方婚後也沒有金錢損失,最後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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