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車一直被遠光燈照 男拿斧頭嗆女駕駛:已忍妳3個月

我們想讓你知道…被遠光燈照,眼睛真的會很不舒服!!!

▲會車時若對向車輛開遠光燈,常讓駕駛刺得睜不開眼。(圖/示意照/資料畫面)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會車別用遠光燈!苗栗縣一名古姓男子不滿和莊姓女子會車時,常被對方的遠光燈照到眼睛很不舒服,氣得拿斧頭攔車嗆「我已經忍妳3個月,妳要是不會開車就不要開」,因此吃上官司。檢方23日對古男做出緩起訴2年處分。

檢警調查,2014年底,古男(43歲)載母親返家時經過通霄鎮梅南大橋,常遇到對向一輛轎車開遠光燈,他從車身外觀認為是同一人駕駛,氣得在同年12月底持斧刀在橋上堵人。

根據緩起訴處分書,古男攔下莊女駕駛的轎車,嗆對方說自己已經忍了3個月,若她不會開車就別開,如果再開遠光燈經過這裡,「今天的事會再發生!」

莊女事後嚇得報案,且否認有開遠光燈,和古男以3萬元和解。檢方考量雙方已和解,且古男犯後有悔意,因此做出緩起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