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法》三讀 公務員生雙胞胎生育給付領4個月

2015年05月26日 11:41

▲雙胞胎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立法院26日院會三讀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未來公務人員可比照勞工,生雙胞胎的公保生育給付由2個月增為4個月。目前勞保、農保與國民年金規定雙胞胎依比例加發生育給付,雙胞胎4個月、3胞胎6個月。

《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法明定,公保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生育給付按標準比例增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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