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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長官邸委外經營 被指與台南舊城意象脫鉤

▲台南市政府南門路上的市長官邸。(圖/南市府提供)

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南門路上的市長官邸委外經營成餐廳,被文化人批評毫無「城市記憶的展現」。市府16日表示,委外經營是在評選後由帕莎蒂娜國際有限公司得標,本案依合約規定,每年均由各局處組成評鑑考核小組,如果有重大違規,會基於業主監督立場,隨時督導廠商改善。  

府城知名作家王浩一日前在臉書表示,「台南市長官邸委外經營,我有深刻的關注。從雜草叢生、蚊蠅飛舞到今天『亮麗而清朗』,我有褒貶。」其中褒的是業者投入大量金額與心血,眷顧了庭院外的珍貴老樹;貶的是,建築體與台南舊城的文化意象「全然脫鉤」,毫無「城市記憶的展現」。

對於文化界的批評,市府今天表示,於民國63年建造的永華市長官邸,位於中西區南門路上,是一棟二層樓之建築(建物面積約65坪,基地面積約791坪),因歷任市長少有正式入住,官邸目前平日淪為市長招待貴賓及特定節日辦理活動對外開放參觀之外(如聖誕燈會、教會活動、招待賓客及各團體等),整體使用率並不高,為節省維護經費與活化市有財產,經跨局處研議後決定以招商的方式引進民間資金、技術及進行整修、營運,打造優質的文教環境進而活化該區域空間。

市府表示,經評選後由帕莎蒂娜國際有限公司得標,該企業集團除對永續經營有套理念外,另對創意回饋及文化展覽等公益活動,亦不留餘力,並擁有承作多項公共部門文化事務相關的經驗;就主建物之部分,本案主建物面積約65坪,如需規劃上述複合式藝文展覽、美食等公益活動,其內部空間勢不敷營運上使用,是廠商於服務建議書提出其營運計畫,基於安全考量,除加強原有建築物之結構安全外,另並將本府所要求符合目前身障福利及消防安全等相關法規一併納入(如及無障礙設施等升降梯及防火材質室內裝修),在未改變原有建築物外觀風貌下,呈現給市民。

市府表示,就合約而言,所有採購契約都有終止合約條款,雖然可隨時終止,但前提是必須有重大違約情事發生,國內所有採購合約皆然,本案依合約每年均由本府各局處組成評鑑考核小組考評廠商各種履約情況,據以督促廠商營運,所有市民反映的事項,基於業主監督的立場,均隨時督導廠商改善;至於如有合約到期或終止的情況發生,契約一定有回復原狀的條款,也就是廠商須負責回復整建前狀態,另有關於原屋內壁癌叢生屋頂嚴重滲漏,業主可選擇依整修後的狀況不予回復,市府保有彈性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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